按照会议安排,现将《甘孜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2年版)》起草情况简要汇报如下。
一、编制背景和依据
1月10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2〕2号),提出要在2022年底前,构建形成全国统筹、分级负责、事项统一、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,编制并公布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。
6月30日,四川省印发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2年版)的通知》(川府发〔2022〕18号)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。按照省政府、州政府部署要求,州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州级36个行权部门认领编制了《甘孜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2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。
二、编制过程
按照,照单认领、审核论证、审定发布三个步骤,牵头组织州级36个行权部门,扎实开展州、县、乡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编制工作。
9月12日,按省政府推进办要求,将36个州级行权部门认领的清单,报送省政府推进办进行审核。省政府推进办反馈审核意见后,组织36个部门按照省政府推进办意见对清单进行修改后,再次报送省政府推进办审核。
10月8日,经对接省政府推进办,我州清单可以走相关程序。
10月10日-10月24日,按程序将清单挂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,期间未收到意见。
10月27日,将清单送州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,州司法局反馈审查意见后,又再次组织有关部门对清单做了进一步的修订。
11月16日,清单通过州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。
三、《清单》主要内容
对照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2年版)的通知》(川府发〔2022〕18号),全面认领了州、县、乡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。《清单》共认领了349项行政许可事项。涉及36个州级主管部门,30个县级主管部门,明确了主管部门、事项名称、实施机关、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。
按照省政府要求,市(州)政府发布的清单应包括市(州)、县、乡三级行政许可事项,县(市)政府发布的清单应包括县、乡二级行政许可事项。